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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轉貼]妻7年生5胎 3個是別人的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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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odoo8
銀驢友〔初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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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0-10-13 11: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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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弘、辛啟松╱台南報導】台南市一名補習班教師十二年前與女友奉子成婚,七年內連生五個女兒,夫妻倆四年前離婚,但仍同住、分房睡,不料前妻今年懷了第六胎,讓他質疑:「沒做怎麼會有呢?」他因此懷疑五個女兒也非親生,於是帶著女兒們去做親子鑑定,結果竟發現「老大、老四、老五都是別人的種」,火冒三丈控告前妻騙婚、通姦,不過因兩罪都已超過追訴期,檢方裁定不起訴。
承辦本案的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陳昆廷說,依《刑法》第八十條追訴權規定,詐欺罪最重本刑是五年,追訴時效十年,通姦罪最重本刑是一年,追訴期五年,追訴時間以犯罪成立之日開始計算。
陳昆廷表示,以本案來說,即是從兩人結婚當天和生小孩的日子起算,但吳男今年七月中才提告,詐欺騙婚部分已達十二年,通姦部分因吳男的第五個女兒已逾五歲,也過了時效,所以兩罪都超過追訴期限,裁定不起訴。
見妻懷第六胎起疑
透過DNA比對,可確認親子血緣關係。資料照片
這樁家庭官司的當事人吳姓男子現年三十九歲,其前妻三十五歲。吳男向警方報案說,一九九八年三月因女友已懷有四個月身孕,遂奉子成婚,婚後生下五個女兒,四年前兩人感情不睦離婚,但為了不讓女兒傷心,他雖在台南市任教,平日住在宿舍,但仍每隔一、兩周就會回台南縣柳營鄉住處陪小孩,回家後與前妻分房睡,離婚後不曾行房。
吳男稱,今年五月,前妻竟又懷孕,他質問:「怎麼又懷孕了?」但前妻一口咬定「就是你的」,兩人大吵一架,他開始懷疑五個女兒不是自己親生,於是帶女兒到台南成大醫院做DNA(Deoxyribonucleic Acid,去氧核醣核酸)親子鑑定。
吳男稱,鑑定報告出爐後,他嚇一大跳,只有老二、老三是他親生的,十二歲的老大、六歲的老四、五歲的老五,竟然跟他都沒有血緣關係。他氣得痛罵前妻:「妳好狠!瞞了我十多年!」但前妻堅稱:「五個都是你的女兒,不要亂吵。」他一氣之下在七月中帶著鑑定報告、牽著小孩到派出所控告前妻騙婚、通姦。
警方受理報案後,傳喚吳男前妻,她堅持:「我沒出軌,小孩都是跟他生的。」由於雙方說詞無交集,警方將全案函送檢方調查。檢方接案後,經查吳男控告前妻騙婚、通姦罪,都超過刑事追訴時效,因此未再傳喚吳和其前妻,直接依法裁定不起訴。
《蘋果》昨到吳男台南縣柳營鄉住處和女方六甲鄉娘家查訪,兩人已搬離。柳營鄉鄰居表示,身材瘦高的吳男在台南市一家補習班任教,但不知道教什麼科目,婚後常獨自住在台南市,很少回家;吳男前妻體態豐腴,屬波霸型,婚後七年連生五個女兒,在家帶小孩,夫妻倆很少一起出門。
鬧上警局分道揚鑣
鄰居說,兩人三個多月前為了「小孩是和誰生的?」鬧到派出所後,就分道揚鑣,吳男帶走老二、老三,其前妻帶走老大、老四和老五,吳男前妻自始至終都強調「小孩是先生的」。
「老婆生的小孩,竟是別人的種。」這件消息在純樸的柳營鄉、六甲鄉傳出後,兩人的鄰居與親友議論紛紛,有人質疑:「為什麼偷人的會沒事?」也有人幫吳男前妻抱不平說:「姓吳的本身也是個玩咖,老婆當然會有報復心態,如果他天天回家,老婆怎麼會讓他戴綠帽!」
應多考量孩子感受
長榮大學社工系助理教授蔡青芬認為,這對夫婦都有問題,奉子成婚後沒有珍惜緣分,加上長期的漠視、疏離,這段婚姻顯然早在生了老四、老五前就已玩完了,只希望兩人考量孩子感受,別讓上一代婚姻的紛擾由小孩去承受壓力。
台南市家庭教育中心主任蔣銘娟強調:「孩子是無辜的」,為減少對孩子未來生活的影響,即使已離婚,也千萬別在孩子面前指責對方,應讓不愉快的衝擊降到最低。
女人騙起男人來,賣了你,你還幫她算錢,算完了還跟她說謝謝,辛苦妳了。
[voodoo8 在 2010-10-13 11:27 A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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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0-10-15 04:4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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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hsiu@@
寫到:
這種情形我覺得最可憐的應該是小孩吧
是嗎? 那位父親就很幸福嗎? 裡面最爽的應該就是那位母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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