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Tom寫到:
報導裡沒有舉立體跟顏色的例子,真好奇什麼顏色可以申請專利
還有像歌曲的使用,有個架在學術網路上的廣告搜集網站,那網站要如何避免侵權的問題啊
立體如麥當勞叔叔,大同寶寶...都可考慮去申請
顏色專指無圖形設計,單由顏色構成..如像7-11就可能可以考慮把他們的綠色xxx等三種(好像是三種吧)顏色組合的顏色去申請商標..
另侵權你是指如果使用經註冊的聲音商標嗎???
如果是這,應該沒有侵權的問題,因為該網站明顯並非在販售或行銷該廣告之商品,
故其並不構成商標法上「商標的使用」問題。
意思就是說,
譬如你今天要寫一本關於logotype設計教學的書,
那你是可以一一把你覺不錯的商標設計拿來剖析,在書裏印出該各個商標都沒問題,
因為你並非在做商標使用,也不會有讓人混淆誤認(表彰商品的來源)的問題.
如果是要問著作侵權的問題,嗯..未經同意擅自把廣告重製放上網站,
會權成侵害著作權,
唯如前版友說的,廣告不像電影或歌曲...重點不在該製作成品本身
也就是不是要以廣告著作收費(電影、歌曲即是)
它本來存在目的就在行銷廣告商品,在於促使商品能推廣
所以原則上,業者都會希望能幫他宣傳是更好的
所以理論上應該會同意無償授權該站使用....
當然最好還是由該站和廣告主/Agency 或其他權利人,取得書面授權會較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