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sama寫到:
7.1開始....紅燈右轉被舉發三次以上
吊銷駕照~
原先看到以為是網路謠言~但幾個禮拜前在巷子裡逆向被攔下來開單
我順便問了這個消息,結果條伯伯很篤定的說...是真的
三次!吊銷駕照?那7.1以前的有計入嗎?如果這是真的,那我很懷疑這樣的政策是不是要向老百姓A錢!
今天早上在北市因為塞車,為了趕時間被開一張『跨越雙黃線行駛』,條子開的是『第四十五條第三款』,我有上網去查了一下,『第四十五條第三款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者』金額900,而『第四十五條第十二款任意駛出邊線,或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者』金額600,我覺得我被開的條款是否有誤?我已經寫mail去問裁決所了,但我知道公家機關的辦事效率很慢,所以想藉這個主題,先問這裡精通交通法規的網兄們,可否幫小弟解惑一下,我的『跨越雙黃線行駛』是那一個條款?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