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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影片] [分享]誰的錯? 是計程車突然左轉,還是機車超速並且騎在快車道?   字型大小:||| 
天涯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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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2-4-6 12:53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影片拍攝者是公車 當時停靠下來
外側車道基本上沒什麼空間了
計程車又往右靠
機車若不走內側車道 就必須要在公車跟計程車中間的夾縫中間鑽過去(這樣好像沒有比較安全)
計程車要左轉 完全沒有看後車的來車狀況就直接轉了
若用高道德標準來看
機車應該先等公車過後 再行通過
或者說車速再慢一點 (另一位小姐就閃過了)
這樣就不會這個意外了

以上是我個人看法 我也是開車族 我不是衛道人士 不是任何事都用高道德標準來看
但有時候會遇到一種狀況會滿容易出意外的
有一次我已經從三個後視鏡檢查過後方無車 或者說都是在很遠處
正當要安心轉過去的時候
後方突然衝出機車(有時是轎車) 急速地刷卡通過我車旁
這要是出意外 撞了
肇事責任真不知道該怎麼灰了

[天涯浪子 在  2012-4-6 02:42 P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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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2-4-7 03:22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引用:
luciferdaniel寫到:
這就像前幾天的新聞
一個老人家闖紅燈被車撞
都有錯 但車輛沒禮讓行人還是錯比較大被起訴了


老實說 若以此例來看
這跟車輛禮讓行人無關了
車輛如果遵守交通規則 行人不遵守硬闖
出了事還要車輛負責 那跟製造假車禍來索賠的詐騙集團有什麼不一樣?
之前也有新聞報導
綠燈直行車撞到了闖紅燈的機車騎士 騎士傷重死亡
法官判駕駛無罪 也不需要賠償任何費用
這才是合理的判決吧


引用:
blahblah寫到:
奉勸老大您養成shoulder check的習慣,我開車凡20年,從來沒發生過這種事...倒是被您忽然切到我車道的汽機車嚇到過幾次....這肇事的話....有什麼好不知道怎麼灰?侵犯直行道路權當然要負責啊

[blahblah 在  2012-4-7 02:23 PM 作了最後編輯]


看來您還是不懂我所描述的
我要說的是 我已經從三個後視鏡確認周邊10公尺內無車輛了
也許你會說 後視鏡有死角 這我也知道
但當我們開著車往前行的時候 自己車道跟旁邊車道的狀況都已經知道有無車輛了
唯一的死角就是後方來車
shoulder check 我知道國外駕車很要求這習慣
但我認為 因為國情不同 台灣車前的狀況比較值得注意
許多用路人都會覺得 我在你車前 你一定看得到我
所以他會硬走到你車前 他覺得你看得到他 就應該會減速才對

有一次我騎著機車在機車道上 前方隔著分隔島的快車道上有車準備右轉 有打方向燈
因為他車頭已經都轉過來了 我們機車道上的機車當然就是稍停讓他通過
這時候從遠方後面引擎聲大響
一輛車體改裝得很拉風的機車以高速刷過我們機車
接下來本來要用很華麗的動作要從那輛右轉汽車的車頭閃切過去
無奈騎士高估了自己的技術 以為自己風馳電掣的速度快得無人能敵
(要切也從他車尾切 怎會從車頭方向切 這是至今我依然不解的)
硬是讓那輛汽車的車頭給撇到而出事
這種事故還要講"右轉車侵犯直行車路權"就真的好笑了
我真的覺得那輛汽車很衰 遇到這種不要命的少年仔
自己還要摸摸鼻子自理
(因為我看到騎士人噴了出去 如果重傷的話 恐怕汽車駕駛也不好意思索賠)

[天涯浪子 在  2012-4-7 03:24 P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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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2-4-7 04:22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引用:
blahblah寫到:

國情?你是說紐約,倫敦的交通狀況比台灣還不擁擠?沒這回事啦。只要自己不肯做的就推說國情不同,這倒是很方便。

我只說一次,要shoulder check之前,本來就要先掌握好前方車輛的動態,只要無法確認,就不要shoulder check,只要沒有shoulder check就不能變換車道。這樣很難嘛?

不過,我相信你還是不會服氣,反正到時出了狀況看看你灰不灰得過,反正不要撞到我就好了。

阿,千萬不要以為我是龜車啊....

[blahblah 在  2012-4-7 04:11 PM 作了最後編輯]


國情不同是每個用路人對道路的使用觀念不同
就像有個笑話
計程車司機橫衝直撞過了好幾個紅燈
遇到綠燈反而減速查看再通過
乘客問為什麼
司機答 我怕撞到我哥哥

有次我也是開車 綠燈亮 我右轉
因為我不是大腳型的 所以不會大踩油門
此時對面馬路斑馬線就有位少女 "突然"直接飛奔過馬路
距我車頭大概不到50公分
我是嚇出一身冷汗 但她好像一副"一切都是經過她計算 一切都在她掌控之下"般地神色自若

還有另一次
綠燈左轉車 確定整個馬路已經無車了 於是左轉過去 車頭已經過45度角了
原車行方向前方100公尺左右 下一個紅綠燈位置
有輛直行車 油門大踩地迎面疾駛而來並狂按喇叭向該左轉車示警
左轉車被迫急煞車停了下來 讓那輛直行車通過
那輛直行車大概也認為"直行車的路權大過於左轉車" 所以認為那輛左轉車該讓他先走吧

每個人開車習慣不同
我也不是橫衝直撞大腳型的賽車手
就大家自求多福 自保平安吧

最後我要說的是 我同意"直行車的路權比較大"這個條例
但不是一個條例就可以完全解釋釐清所有交通事故的肇事責任
就像之前有人舉例 行人闖紅燈被撞到 結果車輛駕駛居然還要背責任
因為"行車應禮讓行人"
那幹嘛還設紅綠燈 一切以行人的行為意志做為車輛行停的標準就好了啊...

[天涯浪子 在  2012-4-7 04:49 P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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