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CADDIE寫到:
1.那不叫學運,那叫學亂。
2.臺灣是不是被賣,由法院審判外患罪來認定,除非中華民國還有你這個太上法院。
學亂?真好笑,有紅衫軍亂嗎?不要只准自己抗議別人,不准別人抗議你啊~~
法院只能事後判決懂嗎?人被殺了才能判,等法院判就來不及了,阻止人被殺比殺人後再來判有沒有罪重要多了。照你的邏輯,鄭傑在捷運拿刀亂砍時,不應該阻止他(警察也不能阻止),應該讓他砍到爽,事後再用法院來判他死刑就好了,因為大家都不是太上法院,不能阻止殺人,是吧?某黨的支持者怎麼都是一堆神奇的邏輯呢?
[Adsmt 在 2014-7-8 12:36 AM 作了最後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