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ricshliao寫到:
台灣心想: 明明是你媽的問題,硬要怪到我頭上,我真的是躺著也中槍...
調解的建議,一方可以不接受,然後直接上法院,由法院判決。
接受調解後,若一方不履行,可以聲請強制執行。至於債務人沒財產可查封,那也是沒辦法。
又不是沒得選擇,只能被迫接受調解。接受調解之後又怪東怪西,為何不怪自己?
[ericshliao 在 2014-1-25 12:29 AM 作了最後編輯]
我家是做生意的
沒辦法常常跑法院
真是不好意思阿
又你以為一般人要查封財產那麼簡單?
我們又不是某某企業社
家裡也沒有請常駐法律顧問
想跟別人玩玩不起來啦
而且事發當時我家的負責人也不是我
我只是單純分享我以後遇到可能會怎麼做而已
一般人也不是什麼訟棍
也不像我家附近一個大哥幾乎整個舊社區都買下來整天無所事事收租而已
我們只是一般人
就醬
對了
熊熊想到
再跟你報告一下資訊
之前酒駕撞死女醫師的車商詹震山
聽說只賠30萬而已
不要驚訝
這就是台灣的法律
您若一廂情願以為台灣的法院會是您的終極靠山
會幫你討多少公道回來
我會告訴您
做夢可能比較快啦
[平凡小任 在 2014-2-21 03:22 PM 作了最後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