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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hblah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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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下載寫到:
台灣應該是全世界最歡樂的法治社會了,來台灣搞經濟犯罪洗錢買官,隔天快點出國就沒事。
喝醉酒把人打得半死,賠錢就可以回家了。想殺人?先喝兩口酒,酒駕開車撞死人,賠錢了事。
辯稱有精神病,吃感冒藥夢遊也可以,家長還要同時出來叫陣:我兒子最乖。不然直接一點,
拐小孩去廁所殺了,反正人權團體會跳出來喊放了他吧!!一時的正義不能改變這社會。就這樣,
永遠的免死金牌,判死刑也不會槍決,大赦特赦加減刑,關個10年態度良好有悔意就可以出來。
Welcome to Taiwan!!
別太天真了吧,你說的都沒錯,但前提是要有關係。普通老百姓搞不好連順手牽羊都會被判個四五年。
這不正是人治社會的優點,同時也是華人界犯法的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