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S新聞 溫建勳 秦裕中】 現金卡雖然方便救急,可是公平會提出警告,現金卡的「手續費」名目過多,必須要明確告知消費者,不然最高可罰2500萬。
這些現金卡的廣告,強調夢想、便利,讓人心動,可是全台灣欠下的現金卡債,已經超過2千億。而公平會也注意到,動用現金卡有過多不同名目的手續費,例如開辦費,有些就要2.5%,滯納金也要3%-5%,而且會納入本金計算利息,另外有些還要收遺失費、製卡費,公平會認為這些業者都沒講清楚。公平會副主委陳紀元:「不能利用資訊不對稱,以現金卡來講,本來宣稱是零利率,結果變成一些名目的手續費,讓消費者覺得有些被騙。」
事實上,現金卡手續費名目眾多,連辦卡的業務員也看不過去。現金卡業務員:「我是覺得(手續費)有點多,我都不好意思跟顧客講。」
公平會過去已經對大眾銀行不實的廣告罰過40萬,最近也展開調查,盯緊現金卡的手續費。公平會副主委陳紀元:「資訊要透明,到底要收多少,現在不是宣導期,以後有的話就違反公平法24條,有的話就是處分。」
現金卡成為銀行獲利的金雞母,身為消費者,您可要懂得當中陷阱。
還好我沒有辦......要不然一定是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