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投票標題: [閒話家常] [討論] 如果你是一個醫師,遇上一個病患是耶和華見證人...  (單選) 投票人數: 80 [參與投票的會員]
(1) 另請高明   8 (10.00%)
(2) 強迫輸血   19 (23.75%)
(3) 願妳安息   17 (21.25%)
(4) 法院命令   7 (8.75%)
(5) 先生同意   29 (36.25%)


  可打印版本 | 推薦給朋友 | 訂閱主題 | 收藏主題 | 純文字版  


 


 
主題: [閒話家常] [討論] 如果你是一個醫師,遇上一個病患是耶和華見證人...   字型大小:||| 
  本主題被作者加入到他/她的 Blog 中  
BlackSun
論壇第一賢施.版主
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
因考試而吐血的學生

 . 積分: 2646
 . 精華: 6
 . 文章: 8988
 . 收花: 19750 支
 . 送花: 12060 支
 . 比例: 0.61
 . 在線: 4319 小時
 . 瀏覽: 35311 頁
 . 註冊: 8160
 . 失蹤: 40
 . 費隆大陸(AD&D)
#1 : 2006-9-24 01:23 A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2) 不管她的意志,強迫輸血

強迫輸血在台灣應該沒有犯法
如果在美國的話 
那我一定會選擇 (1) 通知家屬考慮轉院,看有有沒有別的高明醫師可以救她

畢竟在美國這樣的國家  受害人都有可能被告輸的地方
還是不要自找麻煩


PS: 我總感覺現在人是在膜拜 不是要信仰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BlackSun
論壇第一賢施.版主
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
因考試而吐血的學生

 . 積分: 2646
 . 精華: 6
 . 文章: 8988
 . 收花: 19750 支
 . 送花: 12060 支
 . 比例: 0.61
 . 在線: 4319 小時
 . 瀏覽: 35311 頁
 . 註冊: 8160
 . 失蹤: 40
 . 費隆大陸(AD&D)
#2 : 2006-9-24 10:36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引用:
lerix寫到:
根據《聖經》對血的神聖與禁誡之描述,使耶和華見證人拒絕接受輸血,但可以按照個人良心,決定是否接受器官移植。關於禁戒血的經文,使徒行傳15:28-29 記載:「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惟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這幾件你們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願你們平安。」
由於耶和華見證人基於個人信仰的理由,所採取不輸血的堅定立場,引起了醫學界的注意,其後便出現了無血手術。根據耶和華見證人的資料,目前全世界大約有10萬個醫生使用這項醫療技術。
第一宗耶和華見證人激發醫學界注意的事件發生在1994年8月28日,當時一位醫生在知道病人之宗教禁忌下,認為病人的最高利益是性命,而替該病人進行輸血的醫療方法。結果,當事人以不尊重自身的宗教立場而向醫生提出控訴,最高法院裁決該病人的最高利益是其信仰,故裁定該醫生侵犯了病人的自決權而被判罰款。
經過醫學界在醫療技術的努力,美國南加利福尼亞大學醫院在2001年2月21日,成功使用新的醫療技術拯救了耶和華見證人信徒家庭的一個七個月大的男嬰,成為世界上第一宗完全沒有輸血的肝臟移植手術。是次手術嬴得了法律界和醫學界的歡呼,為信仰與生命的矛盾打開一條出路。現在因血源緊張、輸血的潛在危害和宗教等不同的因素,無血手術的醫療技術持續發展,耶和華見證人都積極支持。

--------------------------------------------------------------------------
我總覺得聖經的意思不是禁止輸血...



這就是聖經的解讀不同


基督各教派和天主教的不同之處就是在聖經的意義解讀不同
所以非基督各教派和天主教的人士或是沒有接觸過 基督各教派和天主教的人士
是很難理解 為什麼會有這麼的教規

[BlackSun 在  2006-9-24 10:39 PM 作了最後編輯]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BlackSun
論壇第一賢施.版主
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
因考試而吐血的學生

 . 積分: 2646
 . 精華: 6
 . 文章: 8988
 . 收花: 19750 支
 . 送花: 12060 支
 . 比例: 0.61
 . 在線: 4319 小時
 . 瀏覽: 35311 頁
 . 註冊: 8160
 . 失蹤: 40
 . 費隆大陸(AD&D)
#3 : 2010-3-15 01:03 A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引用:
BlackSun寫到:
(2) 不管她的意志,強迫輸血

強迫輸血在台灣應該沒有犯法
如果在美國的話 
那我一定會選擇 (1) 通知家屬考慮轉院,看有有沒有別的高明醫師可以救她

畢竟在美國這樣的國家  受害人都有可能被告輸的地方
還是不要自找麻煩


PS: 我總感覺現在人是在膜拜 不是要信仰


看看過去文章

現在想想我會改用
(3) 讓她走向死亡,只給一些基本維持性的照顧

這是他自己的選擇  並且請關係人簽 不同意輸血的聲明


人的價值有很多 不過最基本並且難以說明的價值就是興趣  信仰

只要不麻煩他人就可以了


最近爆出來的新聞


信仰跟生命的衝突,差點讓少女失去性命,高雄一名16歲女高中生,因為猛爆性心肌炎心臟衰竭,
心臟停止跳動30個小時,但因為少女父母篤信"耶和華見證人"教會,
堅持不能輸血,醫師只能用葉克膜救治,不能輸血少女一度命危,六天後才奇蹟似地被救活,
而這個宗教除了不能輸血,還不能服兵役,不能拜偶像。

  跟死神搏鬥六天才奇蹟似撿回一命的16歲方小妹,坐在輪椅上、行走還不方便, 一早復建完回病房,她抱著小熊坐在床上,第一件事就是跟媽媽一起讀聖經,
小妹是因為猛爆性心肌炎造成心臟衰竭,送到醫院,剛裝上葉克膜心臟就停止跳動長達30小時,
醫師搶救過程中想要輸血,但家人當時卻拿出一張不可輸血的醫療指示卡、堅持不能輸血,
方媽媽說一家人都是篤信"耶和華見證人"教會的教友,
他們有"三不教義",不輸血、不服兵役和不拜偶像。

  為什麼不能輸血,因為聖經視血為神聖,吩咐人要禁戒血,如果都不輸血,
就可以促使不輸血的醫療技術得到很大進步,所以即使在最危險的時刻,
女孩回答還是寧願不輸血也要維護戒令,連治療的醫師也訝異,在生命危急和宗教有衝突的時候,
方小妹竟然是選擇要靠信仰力量來度過難關,不過她的例子是特例,
醫生還是強調,生病時應該要照正常醫療程序,才不會失去性命。


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003/201003110426394.html


葉克膜體外維生系統
我好像記得這東西貴到翻天
使用一次不用健保的話 好像價錢聽到之後
都會想說 乾脆死一死算了(有無專業人出來說明使用的價錢)



看到上述的例子
我想說 要是多幾個這類宗教信仰的病人話   健保可能又要漲了




還有
  跟死神搏鬥六天才奇蹟似撿回一命的16歲方小妹,坐在輪椅上、行走還不方便, 一早復建完回病房,她抱著小熊坐在床上,第一件事就是跟媽媽一起讀聖經,

應該先跟醫生團隊說謝謝阿!

救你的是聖經耶穌 還是醫生阿
要是醫生信仰是佛教徒(舉例而已你可以帶入任何非天主教相關信仰)
難道你會當醫生是天主嘛(我記得耶和華見證人信仰天主 不認同三聖)

[BlackSun 在  2010-3-14 10:39 PM 作了最後編輯]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BlackSun
論壇第一賢施.版主
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
因考試而吐血的學生

 . 積分: 2646
 . 精華: 6
 . 文章: 8988
 . 收花: 19750 支
 . 送花: 12060 支
 . 比例: 0.61
 . 在線: 4319 小時
 . 瀏覽: 35311 頁
 . 註冊: 8160
 . 失蹤: 40
 . 費隆大陸(AD&D)
#4 : 2011-4-17 01:36 A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1) 另請高明           2 (4.08%)
(2) 強迫輸血           13 (26.53%)
(3) 願妳安息           13 (26.53%)
(4) 法院命令           4 (8.16%)
(5) 先生同意

這問題再次浮上
再次的回答是 首先是5 找人背鍋
先生不願意 簽名或是表態的話  那就是 1. 轉院吧

來不己轉院的話 那就是 3
因為有了這個
>>她在神智清醒的狀況下聲明他是這個宗教的教徒並且嚴正聲明拒絕輸血

畢竟他自由選擇下沒有引響到其他家庭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所在時區為 GMT+8, 現在時間是 2024-11-22 12:25 AM
清除 Cookies - 連絡我們 - TWed2k © 2001-2046 - 純文字版 - 說明
Discuz! 0.1 | Processed in 0.023793 second(s), 7 queries , Qzip dis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