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平凡小任寫到:
其實台灣的弱勢
在國外幾乎沒啥境外管轄權
但相反地
如果你移民到美加
對方是有那種能力追稅追到台灣來
所以一件事兩樣情
而且我記得沒錯的話
之前經濟不景氣有說要調降遺贈稅
現在聽說有復甦不知道會不會調回去?
其實要就學國外課超重
很多名人都沒留給子女反而成立基金會照顧弱勢
我覺得這才是比較好的方向
[平凡小任 在 2009-11-23 07:35 PM 作了最後編輯]
這我要吐槽!
開設基金會美其名是為了大眾和子女
實質是避免課稅 私人不接受外來捐款的基金會不需要公佈財務
只需要當初成立基金會的某一定"啪數" 每年捐款或是做些事情就可以了
要是基金會有拿錢出來投資並且私底下使用控股公司的話.............................................
總之基金會說好聽一點就那個
看看朱上人的奇幻基金會 已經不公佈財務報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