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老頭寫到:
去醫院看精神科
證明你有攻擊性行為
然後逃院
在去把他幹掉
然後可以少做好多年牢喔
這讓我想起以前一個案件...
有個女人....極想要殺掉一個人....她對她的恨到了深不可測的地步...
因此....她去上心理學的課....翻閱各種心理學的書....
有天...她終於殺了這個人了....
法院判定這女人有精神上的疾病....所以不將她起訴....要把她放到精神病院治療....
結果...
她用錄音帶錄下一些話~在死者死前給死者聽....
這錄音帶意外的被找出來.....
法官才知道~~這女人為了佯裝有精神上的疾病...所以去上了許多心理學的課...還有翻閱心理學的書
所以在檢測精神狀態的時候才能夠順利佯裝成功.............................
滿厲害的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