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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閒話家常] [用新愛台灣] 大家不知道的許純美的另一面   字型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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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銀驢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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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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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5-6-9 02:39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老公控許純美通姦上訴被駁回
她大鬧《星期天》還想再錄

  

【蘇恩民.郭家崴╱台北報導】許純美被控與小她二十三歲的男子林宗一通姦案,士林地檢署去年十一月對她做出不起訴處分後,她丈夫黃海明不服,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認定,無積極證據足以證明兩人通姦事實,昨駁回再議聲請。


缺乏有力證據
去年五月間,黃怒控許純美與林宗一涉嫌通姦,但因警方並未在現場發現任何使用過的保險套或衛生紙,黃也提不出有力證據,可證明兩人曾經發生性行為,士林地檢署最後將全案做出不起訴處分。
但黃海明又向高檢署聲請再議,並要求傳訊菲傭及大樓管理員出面作證。不過,高檢署認為聲請再議的理由,不足以證明兩人涉有姦情,因此決定駁回再議。


主持人氣未消
由於上周《快樂星期天》播出許純美和主持人李明依、來賓狄鶯起衝突的錄影過程,收視率比原本成長兩倍,許純美看完節目後,主動致電給製作單位,表示希望再上一次節目。
李明依得知此消息後感到傻眼,並馬上斷然回絕,她說:「我到現在氣都還沒消,你們覺得有可能嗎?」但她事後補充說:「既然許純美主動釋出善意,我尊重製作單位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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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美姊結婚了啊?這樣應該會少很多她的追星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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