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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012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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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好像沒搞清楚,這事情已不單純是你弟的債務,也是你的債務。這件事不是你兩手一攤,叫銀行去找你弟就沒你的事了。
只要你弟不還錢,你這個保證人就得替他還。銀行已經從你帳戶裡扣錢了,接下來就是查封你的車子、房子。
6~7萬塊,應該還查封不到車子 ,房子
是誰告訴你六七萬塊就查封不到車子、房子? 什麼理由? 換成你是銀行,債務人不還錢,但名下有資產,你會說只有六七萬,就放過他的車子、房子嗎?
銀行會先從你的帳戶扣錢,是因為這樣最方便,成本最低。如果你帳戶沒錢,接下來就是你名下各種可以變賣的資產。
銀行因為有企業形象和主管機關監督的顧慮,不會獅子大開口,只要能把本金和利息收回就滿意了。但銀行還有一招更狠,把債務賣給第三人,把錢拿回來,後面就沒銀行的事,那個新債主可以查封你的財產,等到查封了,就得走完拍賣程序,到時你想還錢,要求他解除查封,他就來個獅子大開口。你也可以不甩他,結果就是財產被拍賣,最好是一直沒人應買,那查封就解除,如果有人出價買下,你就準備跟你的車子或房子道別吧。拍賣的價金支付拍賣的手續費和債務,有剩下的才是你的。
[ericshliao 在 2013-7-19 09:34 PM 作了最後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