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可打印版本 | 推薦給朋友 | 訂閱主題 | 收藏主題 | 純文字版  


 


 
主題: [新聞] [轉貼]不孝子傷透雙親 5億遺產沒份   字型大小:||| 
tangier1234
銀驢友〔中級〕
等級: 13等級: 13等級: 13等級: 13


 . 積分: 655
 . 文章: 1204
 . 收花: 5972 支
 . 送花: 14796 支
 . 比例: 2.48
 . 在線: 1130 小時
 . 瀏覽: 12960 頁
 . 註冊: 7011
 . 失蹤: 4634
#1 : 2010-3-2 06:04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新竹市金祥發銅板公司負責人葉俊麟,在父親逝世時,要求獨占家產,又盜賣父母親的股票,對久病在床的母親從未聞問,葉母預立遺囑,五億元的遺產一毛也不給他繼承。葉某告上法院與四名弟妹爭產,最高法院認定,葉某未探視病母,確實不孝,一日判他敗訴定讞。


葉俊麟被妹妹葉美華指控,八十二年間,葉父過世時,他在四名弟妹及親友面前,要求獨占父親留下的財產,否則拒絕辦理父親的喪事;他另又將父母親名下的金祥發公司股權五萬四千股賣給外人,意圖獨得父親的全部遺產。


要求獨占父遺產 否則拒辦喪事


葉母對兒子的行徑深感絕望,八十三年十月六日,請律師代筆遺囑,明示葉俊麟不得繼承她的遺產,還發律師函給葉某指出:「吾兒明知本人因病行動不便,乃竟經年不思探親,甚而有分產而將本人棄置於養老院之議,經本人預立遺囑,剝奪其繼承權在案。」


葉母於九十四年七月間逝世,葉俊麟見母親約五億元的遺產,被其他四名弟妹均分,他一文未得,告上法院與弟妹爭產。


母遺囑剝奪其繼承權 爭產敗訴


葉家友人作證指出,葉某父親過世時是在早上,葉某接到通知後,竟到下午四點才到停屍間,還不進去見父親最後一面,他的乾媽怒責他「太離譜」。


葉美華怒指哥哥只有在母親出殯時才到場,父母生病住院時,都沒有去看父母。


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葉母的遺囑和律師函中,用語無奈、嚴厲,不難窺見她對兒子極度失望,精神上受有極大的痛苦,符合民法所規定「重大虐待之情事」,她不願讓兒子繼承遺產,於法有據,判葉俊麟敗訴定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302/4/219wh.html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所在時區為 GMT+8, 現在時間是 2024-12-23 11:48 PM
清除 Cookies - 連絡我們 - TWed2k © 2001-2046 - 純文字版 - 說明
Discuz! 0.1 | Processed in 0.016603 second(s), 7 queries , Qzip dis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