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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新聞]人權團體強調:死刑是廉價正義   字型大小:||| 
badcat
銀驢友〔初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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壞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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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0-3-29 06:01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死刑的用途主要有兩個。

1. 讓人不敢犯大案 (就是 Ailio 版大所言的「避免"更多的受害者"」。算恐嚇吧!不過很有效。)
2. 該人永遠不會悔改,需永遠隔確社會。(花錢養不值得)


廢死列的「配套措施」:(喵喵 亂想的,別太認真!)
1. 死刑改成「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大赦也不行。(別想民國一百年大家都「大赦」這檔事。)
2. 除「特赦」外。(「特赦」是指「總統」「特赦」單一個案(人)。)
(畢竟還是得考量「意外」情事。但若「該元首」和「執政黨」想拿自己的選票來賭的話,那就赦吧!赦一個「十惡不赦」之徒大概就不用選了!看你敢赦幾個?) (P.S. 若「絕對人士」討厭這條的可以廢掉!笑!)

3. 出面捍衛該名罪犯的「人權團體」需出資「贍養」該名「罪犯」到老死,最好能外加「扶養」被害人一家子,若 不願意/養不起 就執行死刑。(這樣就不會浪費國家資源了!順便可以維護「被害者」的人權 (人錢?))


就看看「人權團體」如何用他們的大愛來捍衛這個「高 $貴$ 的正義」?(你們應該很有拯救「加害人」的心吧?別把「責任」推給別人/國家,這是你們「責無旁貸」的責任。)

[badcat 在  2010-3-29 06:12 P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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