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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閒話家常] 2件難為之事,如是您會怎處置!?   字型大小:||| 
qqchien
銀驢友〔高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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謙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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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7-3-22 10:45 A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1.人家都說,借出去的錢就像丟掉了一樣,拿的回來的就像撿到的一樣。
他是你從小到大的朋友你應該很了解他的個性吧?
你當初借他那些錢,就應該知道收回來的機率了吧!
所以收不回來~我想你也是有責任的。
至於工作方面,還是一樣的意思,他的個性不會是忽然改變的
一定是以前就這樣了,你還拿你的信用去幫他,真是個不智之舉。
至於朋友的父母醫藥費,就看你個人了,看你跟他父母的交情,看你願不願意幫助他們囉,
但如果你還是想要拿回醫藥費,那就不必了,因為他兒子那樣子,我想應該是沒錢環給你的!
(我上面的言論只是要表達不值得交的朋友就不需要過於關心。至於他值不值得就看你自己了!)


2.怎麼有點像電視劇阿,吃股份!
在合股的時候應該合約書會寫的很清楚吧!試著用法律途徑來阻止看看囉~!
如果不行那就要用商業手段啦~無奸不成商~發揮這句話的精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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