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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整理]關於勞保職業災害補助以及傷病給付 內有廢業的心中不爽處 請大家見諒   字型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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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book
銀驢友〔中級〕
等級: 13等級: 13等級: 13等級: 13
啊 廢業黑化了...... 斯 壞掉了(゚Д゚ )

十週年紀念徽章(五級)  

今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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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球 亞洲 台灣
#1 : 2008-3-13 09:31 A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感謝我們偉大的台灣政府
每年科技業勞工繳交大筆的稅款
而他們給我的答案是一個網頁
而且跟我說除非我開到動眼科手術
否則勞保愛莫能助
唉~~~~~~     我還是回家去種有機地瓜好了
以下為整理文章

勞工保險局職災勞工網頁
職災醫療給付請領資格
請領資格(也就是說   除非重大傷病*1  大家可以不要去看這一邊)

1. 被保險人於保險效力開始後,停止前發生職業傷病事故,並符合「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規定,需門診或住院者。
2.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職業傷病事故,於保險效力停止後1年內需住院者。
3.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職業傷病事故後,於依「被裁減資遣被保險人繼續參加勞工保險及保險給付辦法」及「職業災害勞工醫療期間退保繼續參加勞工保險辦法」規定參加勞工保險期間,需門診或住院者。

*1重大傷病由"專業的傷病診治中心醫師"診斷  我等一下會說明我會對偉大的勞工保險局那麼的爽了

傷病給付請領資格

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害或職業病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請領職業傷病補償費。

也就是說
參加勞保受傷
即便是因公受傷
可是即使你還可以上班
那偉大的勞工保險局就管你去死
我的例子
除非我去動眼科手術
要不然掛號費  藥費都得自己負擔*2  
唯一找到偉大的勞工保險局照顧勞工的部份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上下班、公出途中發生事故
是偉大的勞工保險局非常照顧勞工朋友的地方

*2等一下就知道偉大的勞工保險局是如何看緊我們勞工的荷包

傷病診治中心

職災勞工之職業病、職業傷害,可就近至下列中心,尋求診斷、醫療、評估、轉介、諮詢等服務:
北區勞工職業傷病診治中心
‧台北榮民總醫院
‧台大醫院
‧林口長庚醫院           
中區勞工職業傷病診治中心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
‧彰化基督教醫院           
南區勞工職業傷病診治中心
‧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高雄醫學大學         
東區勞工職業傷病診治中心
‧花蓮慈濟醫院

大家看到上述的勞工職業傷病診治中心是哪幾間了嗎?????
偉大的勞工保險局非常的照顧我們
每一間的掛號費都是超過500元起跳
藥費更不用計算(天價呀~~~~~~)
唉   到底勞工保險局是照顧勞工還是不照顧勞工呀
我要的只不過是可以治療因為我長時間工作所導致眼睛疾病
可是這藥費   真他媽的貴呀

這就是我們繳勞保得到的保障
那我還不如事先去保一般民間保險業的健康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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