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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新聞]動物保護法12年 流浪狗依然是「垃圾」?   字型大小:||| 
kiruachu
銀驢友〔初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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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iwan
#1 : 2009-11-6 06:52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應該在法令及管制上要有強制力
我不反對增加和美國一樣的動物警察
如上所說的"限制買賣動物" 到收容所去收養
另外養狗的民眾  應限制其生育的條款  強制每隻狗都要植入晶片
例如若想要繁殖  須通過申請  且繁殖後的數量及領養都要做登記
麻煩是麻煩  但如果大家不配合  再多的錢去成立什麼高級收容所
問題還是會一再重現
至於有些屬私人的繁殖場、收容所
應強制全部必須立案申請  否則就是抄掉   罰大錢   
所有的根本都是在飼養者的行為  會造就之後多少的流浪動物
台灣在這方面  還要多多努力.....

且台灣在領養方面  較難以接受殘疾、老的狗狗
我覺得真的可以參考美國方面  請願意的家庭報名來領養這些動物(當然要經過審核)
可以有一些補助當做誘因  也可讓這些動物  在台灣走完旅程 不用大部分都奔波美國給外國人收養
雖對這些家庭看著動物們走完人生滿殘忍  但既是志願  相信心裡的調適應也是足夠的
只是一個小小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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