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Athlon寫到:
行政院院會聽取科技顧問組今(8)日上午在行政院會中提出「數位匯流發展方案」,行政院長吳敦義聽取報告後強調,數位匯流產業是一個值得大力開發的高科技產業,透過此方案的推動,將能有效鼓勵創新、強化市場競爭機制,所有民眾都能享受價格合理且優質的寬頻匯流服務,進而帶動國民數位能力的提升,同時強化我國產業競爭力,除了希望能迎頭趕上南韓、日本及香港,還要防範中國大陸急起直追超越我國。
行政院科技顧問組表示,「數位匯流發展方案」將透過整備高速寬頻網路、推動電信匯流服務、加速電視數位化進程、建構新興視訊服務、促進通訊傳播產業升級及調和匯流法規環境等六大主軸面向推動,建置我國的數位匯流產業發展環境,期能達到「創造優質數位匯流生活、打造數位匯流產業、提升國家次世代競爭力」的政策願景。
行政院科技顧問組表示,「數位匯流發展方案」由行政院科技顧問組及10餘個部會共同參與,策劃出6大主軸、21個推動策略、78項辦理措施,希望透過該方案的推動,於2014年達成匯流管制架構調整通過立法,2015年達成「70%家戶可接取50Mbps有線寬頻網路」、「2015年光纖用戶數達400萬戶」、「2015年無線寬頻用戶數達200萬戶」、「數位有線電視普及率達50%全國總家戶數」、「新興視訊服務用戶普及率可達50%」等在內的多項基礎建設與應用服務主要指標。
行政院科技顧問組表示,最終順應匯流產業的發展趨勢,將我國產業結構與管制架構朝向以「內容應用」、「傳輸平台」與「網路傳輸」分層競爭與管理的水平結構,塑造以「服務」為中心的市場競爭環境,讓所有的民眾均得以合理價格享受更優質的寬頻匯流服務,從而帶動國民數位能力的提升、強化我國產業競爭力。 吳揆表示,本方案內容大致完備,具體可行,請相關機關積極推動,並加速進行相關硬體建設,強化軟體內容的搭配。經濟部等相關部會應加速推動數位內容文化創意產業;新聞局應研訂配套措施,輔導及鼓勵製作優質數位高畫質節目,主動積極協助業者解決相關問題。
吳揆表示,因數位匯流涉及傳統電信、廣播電視與網際網路產業結構的調整,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配合鬆綁相關法規,以利產業掌握當前發展契機。另為發揮整合效益,將由政務委員張進福召集成立「數位匯流專案小組」,由科技顧問組負責幕僚作業,協助各部會規劃推動我國數位匯流工作。
吳揆說,「數位匯流發展方案」規劃於2012年前提出法規修正案及廣電架構規範,經行政院通過後送立法院審議;2013至2014年完成數位匯流架構整合或分立的規範並通過立法,期能以2015年為目標達成年。為迎頭趕上南韓、日本及香港,並防範中國大陸急起直追超越我國,相關部會必須加快立法及修法的時程,並制定具體有效的方案,提早達成中、長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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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50M上傳2M嗎??等到2015年港.日.韓都己在用上下傳1000M了吧
[Athlon 在 2010-7-8 07:44 PM 作了最後編輯]
我想給這篇新聞一個"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