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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轉貼]王永慶遺產 最怕美國所得稅   字型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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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iwan
#1 : 2009-6-6 11:15 A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台塑集團因創辦人王永慶長子王文洋爭取遺產之後而沸沸揚揚,不願具名的會計師分析,王永慶在生前7年內所做的信託,涉及贈與稅,以及王家第二代可能涉及的美國所得稅問題,殺傷力甚至大於台灣的遺產稅。

懂得運用法律的人士都明白,王文洋到美國紐澤西州告洋狀為了「威嚇」三房,背後目的要達成「和解」。未來最完美的結局為,王文洋、二房和三房能坐下來談,找到分財產和維繫台塑集團繼續運作下去的解決方法,並且讓美國和台灣國稅局所能課到的稅負最少。

如果王家不要內鬨,一般而言,台灣國稅局要查到王永慶在百慕達的遺產的機會不高。所以王永洋和三房雙方人士,應該都希望能坐下來談判,以免繼續鬧下去,王永慶遺產被課50%的重稅,台塑集團成了「國營事業」。

最糟糕的情形是王永慶的遺產充分曝光,被台美二國政府課以重稅,而王永洋還分不到財產,只有兩敗俱傷。

會計師分析,王永慶的遺產所涉及的稅負為三大類:台灣遺產稅、台灣贈與稅,以及美國的所得稅。王家做事向來謹慎,王永慶生前對其身後的遺產稅應該已做了妥善的安排,遺產稅可能不是主要的問題,反而涉及的贈與稅和美國的所得稅比較棘手。

王永慶在百慕達設立的75億美元信託基金,外人難窺合約內容,僅能分析幾種情形。會計師表示,第一種,假設屬於搭配特定條件的他益信託,則在條件發生時,要課徵台灣的贈與稅,唯核課期限為7年,亦即在2001年10月15日以後的7年內所做的「他益信託」,才要繳交贈與稅50%,如果逾7年,則沒有贈與稅問題。

第二種,信託基金為自益信託,資產過去在王永慶名下,直到王永慶過世才移轉到受益人名下,為王文洋質疑的二房的第二代,因為這些第二代子弟多具有美國國籍身份,必須向美國內地稅局申報,以後年年要繳所得稅。

第三種,假設信託基金的資產早就移轉給王家第二代,以前就屬於王家第二代的財產,則涉及他們在美國以外的龐大財產孳息,以前是否有向美國內地稅局具實申報?會計師感慨,「美國人」的全球課稅規定,「至今尚沒有人想出有效的避稅方法」,如果王家過去涉及短漏報,應會「自動到內地稅局協商」、補繳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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