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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轉貼]這種檢察官! 「抽籤」審核搜索票   字型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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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iwan
#1 : 2009-6-17 05:37 A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太誇張!警方聲請搜索票,竟被內勤檢察官以作籤方式惡整。抽中,核准;未中,則予以駁回。

抽中核准 未中就駁回

這起台北縣、基隆市警界流傳多年的傳聞,最近獲得基隆地檢署調查後證實,內勤檢察官林明志自己作籤,要聲請警員靠著籤運,來決定搜索票核准或駁回,基隆地檢署已決定將調查結果送考績會審議。

林明志對被移送考績會一事表示,他並未被告知,也不知道調查結果,無法表示看法。

據了解,基隆市警局點名林明志今年5月12日值內勤時,為提早離開,晚上7點就透過法警打電話到各分局催促,「還有沒有案件要送」,基隆地檢署調查後,還查出林明志靠抽籤決定准、駁搜索票聲請。

基隆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興華追查後,在基檢轄區警界找到3名願意具名製作筆錄的一名小隊長及兩名偵查佐,3人證稱確有抽籤。

3人昨天指出,2年前,他們向輪值內勤的林明志檢察官聲請搜索票,沒想到檢察官竟說當天只能准一張,並當場以紙張製作兩支有O或X的籤條,讓3人來抽。

調查指出,結果兩個單位都有抽中O,林明志即予以核准;至於有無未抽中的單位因此延誤辦案,由於各分局沒有人敢出來作證,所以無法得知。

林明志接受調查時,坦承確有此事,強調只是想開開玩笑,就算當時聲請搜索票的警員沒有抽中「O」,他還是會核准。

不過檢察長施慶堂得知後震怒,認為檢察官准、駁搜索票的聲請,應針對聲請內容是否符合法律要件,而不是用開玩笑的方式來審核。

施慶堂指出,內勤檢察官本應該24小時都要接案,他之前才與分局達成10點以後,除有重大案件要移送,原則上不再移送人犯的共識,不料林明志7點就透過法警打電話去詢問,對地檢署的機關形象造成嚴重的衝擊,他已指示將兩項調查結果送考績會審議,並嚴格要求不得再發生類似狀況。

轉貼於 自由時報  〔記者林嘉東、楊培華/基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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