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遊客:
加入
|
登入
(帳號有問題請連絡TWed2k@gmail.com)
TWed2k
»
轉貼文字區
» [轉貼]網上發言無忌憚 小心觸法
可打印版本
|
推薦給朋友
|
訂閱主題
|
收藏主題
|
純文字版
論壇跳轉 ...
主題:
[新聞]
[轉貼]網上發言無忌憚 小心觸法
字型大小:
小
|
中
|
大
|
巨
←
→
cheery
星綴鑽石驢友
. 積分:
10418
. 文章:
3335
. 收花: 101843 支
. 送花: 43734 支
. 比例: 0.43
. 在線: 1344 小時
. 瀏覽: 97469 頁
. 註冊:
7445
天
. 失蹤:
65
天
. Taiwan
#1 : 2009-8-4 11:05 PM
全部回覆
送花
(0)
送出中...
在部落格上罵老闆、在BBS上批評老師,小心觸犯法律而不自知!律師表示,許多使用者以為網路隱藏了真實身分,就肆無忌憚,但只要相關文字、圖片有涉及侮辱、散播不實謠言,都會觸法,最重可處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請求損害賠償。(陳映竹報導)
網路發達,只要一個帳號,就可以讓民眾在部落格、噗浪、BBS、聊天室任意發言,特殊的言論、影音圖片一旦流傳開,涉及的對象還會爆紅,但如果內容涉及不法、傳播謠言,法律規範也不會因為在虛擬網路世界而與現實生活有所不同。
律師廖素玲說,他經手過的個案中,有個消費者在部落格上批評某樣商品,最後企業主認為這是不實言論,委託廖素玲寫存證信函給這名消費者,停止散播這類言論;此外,他也遇過離職員工在網路上,大書特書對前老闆的不滿。廖素玲指出,這類言論可能涉及刑法的毀謗罪、公然侮辱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請求民事的損害賠償。(T)「如果因為這樣的事件,造成名譽、社會地位有所貶低,就可以行為人求償。」
過去政治大學就有學生在網路上批評教師,指責教師抄襲學生的上課摘要作為論文,結果教師提出告訴,這名學生被判毀謗罪。廖素玲提醒網友,別以為在網路上用假名字,就不會被查到,網路發言也必須遵守法律規範。
轉貼於 中廣新聞網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送出中...
論壇跳轉 ...
所在時區為 GMT+8, 現在時間是 2024-11-25 09:26 AM
清除 Cookies
-
連絡我們
-
TWed2k
© 2001-2046
-
純文字版
-
說明
Discuz!
0.1
| Processed in 0.013194 second(s), 7 queries , Qzip dis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