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zh.wikipedia.org/wiki/%E5%85%AC%E6%9C%89%E9%A2%86%E5%9F%9F
引用:
發明專利過期的例子有愛迪生的發明。作品版權過期的例子有卡洛·科洛迪(Carlo Collodi)的作品和馬克·吐溫的大部分作品。作品受永久版權保護的例子有巴裡(J. M.Barrie)的《小飛俠》,這由英國政府賦予,只在英國境內生效。其餘作品,如迪士尼公司在法律上並不受永久版權保護,因為美國憲法規定版權必須有個限期。但這個限期延長了好幾次,使得保護期越來越久。評論家發現:版權延長恰恰發生在許多著名作品的版權將要失效之時。他們由此推論這些延期實際上是變相的永久版權保護。迪士尼和其它大出版商照例會為立法者的選舉活動提供巨額資金,據傳言這是以版權延期為交換的。
台灣和大陸不知這進入公有領域前的版權限期又是怎麼定的
感覺永久版權保護實在不合理,君主國家就是比較封建,還好滿清被推翻
聽說只要是君主國家,汽車的駕駛座就在右邊,幾個較有名的國家好像都符合這個規則,不知有沒有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