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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閒話家常] [新聞]卡債逼人 夜大生月薪2.3萬 不到半年欠15萬   字型大小:||| 
chouhata
鐵驢友〔高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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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5-1-13 12:13 A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我覺得就跟菜刀一樣,會運用的人是生財器具,不會運用則成殺人工具,但菜刀本身並無過錯,有過錯是人,是銀行或辦卡人
,其實一個巴掌拍不響,兩個都有錯但法院只會判持卡人逾期不繳有錯(不管理由為何),並不會判銀行發卡浮濫有錯。
其實就像取消票據法一樣,若拿掉那份保護(規定循環利息不可超過放款利率2%),相信銀行發卡時將會戒慎恐懼不敢亂發,因為現在的銀行著眼並不是賺你我那區區刷卡手續費,而是希望每位刷卡者都繳不出錢而付的15%-20%的循環利息,想想正常房貸才3.5%~7%,兩者相較利息差了3~5倍,無怪乎每家銀行在電視上大肆砸重金廣告,並將其包裝的相當動人,無疑就是希望大家都來辦卡,最好都逾期未繳讓其大賺循環利息。
其實我也有兩張信用卡,但一定都量力而為只要消費在能力所及,隔月準時繳款,不但消費時不需現金找來找去的麻煩,也可累積個人的信用指數,偶而也有一些現金禮金回饋,覺得還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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