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jihjun寫到:
這應該不需要辯了,不是已經很明顯了嗎?
"找人來試用,試用期給較低薪水的這種做法我也贊成。
只是試用期過了,可以留下來的人應該就是開始領講好的薪水,而沒能力的人則是叫他滾蛋吧?"
我的意思也是這樣阿~~最低薪資 僅適用於 "試用期" 短短的幾個月。。。
已經不適用還給他最低薪資??直接叫他走人了,因為他連最低薪資都不配領。
留任下來之後的薪資,就屬於"個人能力"問題~~~
跟"最低薪資"就無關了~~~
也跟此編議題無關了~~
所以 也不用討論了~~不是嗎?
[jihjun 在 2012-12-21 04:05 PM 作了最後編輯]
如果是新世界的神"夜神月"是會直接處分掉無用之人地,既然對社會無益處,那其存在的本身就是一種罪惡。
最好是能立馬通過無薪試用制,以淘汰無用之人,才能促使世界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