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yihdor寫到:
老實說 我看完後的感想是 警察濫用職權
第一 台灣警方會有 有牌流氓不是沒有原因的 第一台灣警察自己本身對法律並不比百姓瞭解多多少 至少很多警察被我噹過 本身又習慣性把公權力放在身上當擋箭牌 所以造成濫用職權
第二 警察發現檳榔妹穿著暴露 可以直接開單取締或規勸要求立即改善 一開始就拿出錄音筆不就代表著 他有意搜證嗎? 既然要搜證 哪可否我先給予一個假設 警察先挑釁再開始錄音取證
第三 大家都有看到 警察對檳榔妹行動上有做限制動作 這一點早已違法 人身自由 她並非是什麼重大現行犯 更別說警察後來所作的攻擊動作與強制性制服動作 這又犯了傷害與過當使用公權力
第四 看到不少人都說 警察很可憐如何又如何 我只想說幾句 就算檳榔妹公然侮辱又如何 警察不是有錄音存證嗎 可以直接法律途徑處理 假設如果今天換做是你在上班時遭受同樣的警察處理方式 你們又做何感想
第一檳榔妹可是個女性
第二她可不是什麼重大現行犯更沒有持武器攻擊傷害警員的行動 這樣粗魯的對待一個女性 是應該做的事嗎?
[yihdor 在 2010-4-8 11:38 AM 作了最後編輯]
第一 三點我是很讚同啦 雖然我不覺得噹警察有什麼好得意的就是
第二點不知道是從哪蹦出來的
第四點更是莫名其妙
讓我來改一下
第四 看到不少人都說 西施很可憐如何又如何 我只想說幾句 就算警察公然打人又如何 西施不是有驗傷提告嗎 可以直接法律途徑處理 假設如果今天換做是你在上班時遭受同樣的潑婦罵街處理方式 你們又做何感想
警察是有牌流氓
不過愛跟警察對著幹的無牌流氓
也高尚不到哪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