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平凡小任寫到:
"台中市某國小謝姓男老師性侵多名男童案,事隔三年,犯案教師遭判刑十九年半,受害學生明年將升高一,前塵往事依舊傷痕累累,家長不平,認為當時校長接獲檢舉,一方面展開調查,一方面湮滅證據,對狼師多所袒護,如今不但毫無刑責,還可以順利申請調到其他小學當校長,質疑市府護短。監察院今年六月間重新調查,行文市府糾正,認為校長涉嫌掩蓋重大性侵案,市府涉嫌推諉塞責,讓受害學生和家長受二度傷害。"
狼師有被起訴阿?
至於坦護的校長好像也沒什麼法條能將她起訴
湮滅證據就可以起訴啦
沒罪是因為檢察官沒有一併把他告上去
可能是因為他幹的太漂亮
找不到東西告他
不過也可能是檢察官太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