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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貼]懶法官開庭找代班-連續性侵犯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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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轉貼]懶法官開庭找代班-連續性侵犯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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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rua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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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3-1-16 10:1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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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法官開庭找代班 連續性侵犯跑了
法官偷懶找同事代班開庭,讓原本裁定延押的性侵犯交保落跑,35歲的吳姓性侵犯,有性侵女友前科,前年又被新女友指控下藥性侵,並偷拍性愛影片,一審被重判14年,開延押庭時,高院法官林銓卻找人代班開庭,導致被告撤銷羈押,5萬元交保,重獲自由,目前登記在吳姓性侵犯名下的3個地址,都找不到人。
他是高院法官林銓正,這是11年前在法庭上,審判藝人費玉清被前經紀人控告誹謗一案,一向個性主觀、說話很直的他,曾自願回北院擔任庭長,但因績效不佳,被調回高院,同時也是國內首位傳喚卸任元首李登輝,出庭作證的法官,不過這次卻因為偷懶,不想開庭,找人代班,讓性侵犯給跑了。
眼神帶有點殺氣,上半身佈滿刺青,他就是35歲的吳姓性侵犯,
5年前持刀性侵女友,被判刑定讞,2年後假釋出獄,
又被新女友指控2度下藥性侵,並偷拍性愛影片,情節宛如李宗瑞翻版,一審重判14年。
事後召開延押庭,法官因為偷懶,不想開庭,委託同事代開庭訊問,並再找原合議庭法官簽名,製作延押裁定書,送到最高院,審判長認為如果法官不能親自開庭,須由合議庭另外2名法官代為開庭,否則過程會有瑕疵,因此,最高院裁定被告撤銷羈押,改判6年,5萬元交保。
高院行政庭長洪光燦:「至於本案相關人員是否有涉有疏失,將已請本院法官自律委員會,來進行討論。」
但最令人擔憂的還是,
被認為具有高度再犯可能
、交保的性侵犯,人早就已不見蹤影,恐怕還會有人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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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的治安有這些法官真的太悲哀了
法條是不是該改一改了
性侵犯的假釋條款是不是應該要有醫師的許可?!
[kiruachu 在 2013-1-16 10:17 A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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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3-1-16 10: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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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那自律委員會,教師醫師警察...那些權力大的,出事只是自律委員會審一審,而自律委員會都是同行的人,最後不過調職或記過,百姓的命也不過對等於這些人的升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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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像是那邊....的樣子
#3 : 2013-1-16 11: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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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虧是鬼島法官.......
台灣性犯罪、殺人、搶劫、毒品的出獄後再犯罪率實在太高
能不能讓該法官在誤判也要承擔責任
這樣說不定會有點警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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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13-1-16 12: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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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的新聞.有法官與嫌犯的照片與資訊
淫狼遭縱放 事件簿
●2008年:吳鑑洲持刀挾持女友性侵,遭判刑3年定讞。
●2010/10/12:吳假釋出獄,與新女友交往。
●2011/06/26:吳下藥迷昏新女友性侵,還用手機自拍性愛影片。
●2011/09/13:警方在吳住處搜到手機、記憶卡及FM2(如圖)。
●2012/04/03:台北地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吳14年徒刑。
●2012/11/28:吳上訴,由高院法官林銓正承審,林託另名法官王屏夏代開延押庭。
●2012/12/03:吳不服延押提抗告,林銓正直接將抗告書送往最高法院。
●2012/12/28:林銓正改依較輕的乘機性交罪判吳6年徒刑。
●2013/01/02:最高法院以違反法定法官原則等理由,撤銷高院延押裁定。
●2013/01/03:林銓正改裁定吳5萬元交保。
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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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一個法官後.從14年改判6年 再從6年改交保後逃逸.
完全符合 : 一審重判. 二審輕判. 三審豬腳麵線.
[CTR 在 2013-1-16 12:39 P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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