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Ailio寫到:
用P2P 警察不至於抓 因為 查IP啥得很困難
要先攔截跟收集P2P的資訊 而且還不一定能鎖定到 除非剛好是固定IP
(雖說還是做得到 但是費工 警察領死薪水 才不會做太多費工的事情)
警查會抓一定是從 "簡單"的做起
所以這些應該是 透過Blog , FB 等等 公開貼這些外流的圖片才會被抓的
罪名也是妨礙風化之類的
如果P2P警察這麼會抓 早就抓一堆人了
日片雖然在台灣沒有版權 但是 P2P傳檔還是可以視為 傳送妨礙風化的內容
所以有用BT的暫時是不用太擔憂 重點是 你下載以後 有沒有透過公開的管道
去到處炫耀跟討論 有的話就容易被盯上
要人肉這些 比人肉P2P上的IP方便多了
[Ailio 在 2012-9-8 12:55 AM 作了最後編輯]
A大大概很久沒用BT了吧,查ip一點都不困難,因為像utorrent這個軟體非常之貼心,在下載的用戶列表中不只標示出了ip,連一些比較大的電信公司的名稱也會附加在後面,例如xxx-xxx-xxx-xxx.HINET-IP.hinet.net:xxxx,基本上只要把畫面連同時間抓下來,丟給所屬的isp,他們就會很貼心的把該用戶資料,申裝地址送到手上,因為我記得查這些資料就算是條子是要付費的,所以效率也很高,像這種的抓一個畫面可以死一大串,絕對會比逛網站一個一個抓的要輕鬆多了,我猜那十幾個應該都是同時出現在某人的畫面上的難兄難弟.....不然你看新聞稿寫的是由台北地檢署指揮,且嫌犯們是分佈台灣各地,正常應該是不會跨區辦案,因為功績會不好分,所以才更讓我相信這十幾位難兄難弟是同時出現在某檢察官的電腦上.....不過這次記者也算有良心
(還是有人交待),沒把關鍵字報出來,不然連沒常上網的人都知道有新貨到,規模應該就不只是這樣了。
[thomaslee 在 2012-9-8 01:48 AM 作了最後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