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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新聞]私會被告 法官林德盛遭彈劾   字型大小:||| 
ken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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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0-5-3 06:08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私會被告 法官林德盛遭彈劾
更新日期:2010/05/03 17:05  

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林德盛多次私會被告,甚至與被告發生不正常的男女關係,監察院調查後認為,林德盛違失重大,通過彈劾移送公懲會懲處。(張德厚報導)


已經改名為林德的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林德盛,被司法院查出與審判當事人不當交往,司法院把案件移送給監察院。監察委員趙昌平、程仁宏調查後指出,林德盛長期向之前承辦案件的告訴人林秀鳳、林筱涵母女借用賓士車代步,違反法官自律規定,甚至還開著借用的賓士車私下與前台東縣議長的吳俊立會面。監委指出,吳俊立因為涉入詐領社團補助費和收取小型工程回扣案,遭到台東地檢署提起公訴,林德盛身為負責審理該案的法官卻不知迴避。監委程仁宏:『到吳俊立的山區別墅會面,長達1小時20分鐘,這點也是所有審查委員認為情結最為重大,因為在審理案件跟被告當事人不是公開場合,私下見面。』


另外,林德盛是有配偶之人,但卻與承辦案件的被告陳姓女子交往異常親密,甚至常常中午到陳姓女子住處休息,兩人也曾共宿飯店,已經超越男女應有分際。


監察院指出,林德盛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及法官法規定,違失情結重大,監察院通過彈劾移送公懲會懲處。監察院說,公懲會的懲處結果將受社會公評,監察院高度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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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名盛--->倫?
是紀念那段不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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