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cys070寫到:
引用:
badkid寫到:
因為個人就看到至少4~5個..平常在國外
有需要開刀等等問題才回國繳個意思意思的...
這..又有什麼法條去管過?
這個現在有修法~
改住國外滿4年~回台需保半年才可用健保
(覺得還是太寬鬆)
但個人覺得還不夠~
這類人保費不知該如何算~至少該 加個幾倍才公平
[cys070 在 2010-5-26 12:01 PM 作了最後編輯]
這個很容易管的,例如停止繳健保半年自動停保,復保後除必須補足之前保費,還必須加保且連續住在台灣一年以上,才得使用健保。
例如某君出國工作十年,出國後即不曾繳交健保,半年後即被停保。十年後歸國想加入健保,則必須補足十年健保之保費才能續保,且必須連續居住及續保一年以上才能使用健保。
這樣才能度絕跑到國外爽,生病才回國治病,當吸血鬼。要嘛你出國照樣繳健保,這樣才有資格享有隨時回國就醫的權利。
只是高官的子女大多在國外(例如現任總統的子女就是最好的例子),當然不可能去修法砸自己的腳。
反正一堆人罵不公平,投票時還不是乖乖投下去。
現在只要沒提到怎麼改善民生問題的候選人,我連鳥都不鳥,整天只會族群和藍綠,只要肯解決這類問題的候選人,不管黑道白道貪污我都投。
希望大家也跳出藍綠之外,選出真正想解決問題的人,而不是只是一味維護既得利益者,又滿口族群藍綠鬥爭。
[Adsmt 在 2010-5-26 12:15 PM 作了最後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