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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討論][問題]路跑猝死拒賠 業者:故意挑戰 男子無病史 法官認定意外判賠   字型大小:||| 
kisschon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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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1-1-4 12:45 A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台視新聞

2010/12/30  張乃峻 報導

跑馬拉松猝死保險公司要不要賠?一名在銀行擔任副理,有20年長跑經驗的諶姓男子,去年4月份和馬總統同組參加馬拉松路跑,不過卻在終點時倒地不起猝死,當時這名諶姓男子的銀行幫他投保了1千萬的意外險,結果保險公司認為他是刻意挑戰體力極限而死亡,拒絕理賠,家屬憤而提告,法官認為,諶姓男子先前沒有任何病史,所以認定是意外死亡,保險公司必須理賠!  

家屬在警局痛哭失聲,癱軟在地,怎麼也想不到,有路跑20年經驗的父親,參加了路跑活動,卻意外猝死! 就是去年4月份的這場宜蘭國道5號路跑,當時在銀行擔任副理的諶錫欽還與馬總統一起跑步沒料到抵達終點時,卻不支倒地,緊急送醫還是救不回來。  

大女兒拿著銀行替父親投保的1千萬的意外險申請理賠,卻被保險公司打了回票!因為保險公司認為,諶錫欽故意挑戰體能極限,不算意外所以不理賠!不過法官認為死者先前沒有病史,是路跑才突然死亡,純屬意外以判保險公司敗訴得賠1千萬,二女兒收到判決,也感謝法院做出正確判決,將來也一定要考上司法人員,幫類似的受害者伸張正義,討回公道。  

身為小小書記官的我 提供個人看法

在這個事件裡面 最大問題點在 這名襄理完全沒有高血壓或是心血管疾病的病歷 突然死亡 所以很正常的意外險是要理賠
純屬意外

一般如果有高血壓或是心血管疾病者
如果當時因為先心臟心臟麻痺或是衰竭而死亡
會被拒絕理賠

自己碰過的案例約96年時 1名55歲的貨車司機 買了1年一約的產物公司的意外險
某假日帶妻兒去知名遊樂區 遊玩鬼屋時 卻被嚇到 而導致心臟麻痺衰竭呼吸困難
而送到醫院時已經死亡 當時產物險公司拒絕理賠 家屬不滿上法院
被判決意外險部分不理賠 原因是有心臟病兒沒有告知  且主要原因是醫院醫生跟法醫判決 是疾病身故 是先心臟麻痺而死亡

注意意外險是限於意外喔 本身疾病引起死亡 是不理賠的
總之根據金管會保險法理的說明 被保險人要告之身體之體況 包含是否有精神之類疾病等等 有告知之義務

決不是保險公司收了錢不理賠 最多問題的就是招攬不實

電視廣告的一定保 但是可不一定會賠喔 現在問題爭議很多

[kisschon12345 在  2011-1-4 01:26 A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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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1-1-4 09:05 A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哪一家保險公司阿

知道的話絕對不去保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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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1-1-4 09:18 A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引用:
tangier1234寫到:
哪一家保險公司阿
知道的話絕對不去保這家

每家保險公司作法都一樣,他們的 SOP 也是互相觀摩來的,以這次的事件,每家保險公司都會更新 SOP 來因應,而方法大同小異。所以不必知道是哪家,因為都一樣。
受到驚嚇而導致心臟病發就不叫『意外』,那麼車禍被撞倒,不是流血過多致死,而是驚嚇過度導致心臟病發算不算『意外』?
所以就是說,只要你有先天性的疾病,就不需要保意外險了,因為導致死亡的,都是先天性的疾病,而不是意外事件本身,除非是被高樓墜落的基地台當場砸死,還沒引發心臟病就死了,才會符合『意外』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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