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flyaway寫到:
呵... 果然很多問題喔.. 上次同事還問...
如果媽媽來領了二個子女的消費券後, 爸爸來吵說... 怎麼可以讓他領走, 應該是我來領...
那主任管理員怎麼辦....
寄居戶籍的事, 還是問專線比較好, 建議最好錄音下來給主管聽... 免得有爭議...因為這次的發放程序似乎沒考慮很周詳, 研習時也有很多問題沒解決... 而且主管沒有另外再研習...
關於這個問題研習時也有提到,答案是只要證件齊全印章也有蓋,先領先贏。
除非在這幾天先去登記由誰來領取這樣的話就一定需要那個人的證件印章才行。
為了領3600一些隱私權都沒了,一些家暴啦有的沒的都註記在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