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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新聞]拿腳鐐銬竊賊手? 偷車賊一度脫逃   字型大小:||| 
ken91
銀驢友〔高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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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9-12-21 04:50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更新日期:2009/12/21 13:50 劉欣逵

警方竟然把腳鐐當手銬用,還讓通緝犯脫逃!基隆傳出員警拿腳鐐銬住偷車賊的一隻手,讓嫌犯有機會脫逃,但警方澄清說沒有把腳鐐當手銬用,嫌犯會逃走,是因為手銬品質太差,而且員警怕嫌犯受傷,不敢銬太緊,才讓他有機會逃跑,雖然人很快就被抓回來,但脫逃是事實,這名員警也因此犯法,被移送法辦。


用最快的速度,將手銬銬住嫌犯的手,這是日前員警在郝市長面前,演練逮捕嫌犯的動作,但在基隆卻傳出有員警,拿腳鐐銬住嫌犯的一隻手,而且還未上腳鐐,讓嫌犯趁員警忙錄時一度脫逃。基隆市第四分局副分局長蔡振興:「當天那個不是腳鐐是手銬。」

警方澄清說,沒有把腳鐐當手銬銬嫌犯,因為腳鐐和手銬的差異性太大,腳鐐明顯內徑比手銬寬很多,而且鐵鏈也較長。蔡振興:「當初那個手銬,都是員警他自掏腰包去買的,所以品質參差不齊。」

嫌犯一度脫逃,是因為手銬的品質參差不齊,加上不敢將手銬銬太緊,怕嫌犯手受傷,但這樣出紕漏的狀況,已經不是第一次,日前士林警局,也有嫌犯用訂書針輕易地將手銬打開,趁著警方打瞌睡,一度脫逃。

雖然最後都有把人抓回來,但如果再一次,又把脫逃怪成手銬品質,理由很難讓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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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犯罪者的不是好東西,想不到警察真的把他們當禽獸,四腳的處理,雙手上腳鐐...
小心被反告侮辱啊,條子杯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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