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文~真的很長.......
所以懶蟲雞婆~把總結貼出來!!
引用:
1,如果他是大陸人,不具居留權與美國籍,他還是要繳罰款,不然應該進監獄檢討,畢竟犯了法,就應該服刑,而且因為這筆記錄,他應該從此不能進美國了。
2.如果他具有居留權,他的綠卡應該會被沒收,但是該罰的還是要罰,將來也不用進美國了,要進也是觀光簽證。
3.如果他為美國籍,他應該被限制出境直到罰款繳納為止,不可能回上海湊罰款還說將來永遠不准進美國。
更何況他在美國有不動產,早就被扣押拍賣,賣掉那一個不動產罰款就可以繳了,何德何能他能拖延回上海湊罰款?太不合法合理了。
畢竟他早就入境美國了,何來的不交罰款就永遠不用進美國了?
常出國的上海人不應該那麼笨,進出機場還帶非正版DVD吧! 自己國家檢查這麼嚴,會不知道不能帶嗎?
另外~若是晚上開車遇臨檢時~要你開後車箱~是可以回絕的!!
除非是有要輯拿要犯~會有檢察官或臨檢員警會持搜索票~
不然~警察僅能看車內有無藏人和檢查你的證件!!
但是話說回來~若沒什麼要緊的東西~大都應該會配合搜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