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chaeung寫到:
個人獨斷的偏見:
> 在每位醫師曾舉手宣讀過的醫師誓詞裡,明白且動人地寫著「我鄭重地保證自己要奉獻一切為人類服務;我將要憑我的良心和尊嚴從事醫業」、「我將要盡可能地維護人的生命,自從受胎時起;即使在威脅之下」。但一條垂危的生命,竟在全台灣甚至全台北醫院密度最高的地區,遭到拒絕和推諉,到一百公里之外。
沒有明文寫出的誓詞是:在保障醫院及醫師利益獲得保障的前提之下...
順便建議:以後有這類急症上醫院, 實在不能拖的最好先宣稱自費而不用勞健保, 保證哪兒都有病床. 人先救下來再想辦法找錢來付, 命總比錢重要. 也別怪醫院醫生, 畢竟賠錢看診的醫生不是死光了就是賠光了, 中央政府的好大喜功又不會辦事是世人皆知的, 搞個卓越計劃是人人喊打, 健保局哭窮還發三四個月, 不窮豈非要發到十三四個月...
以上
我從未違背這個誓詞
醫院的利益?去他媽的,醫院多賺也不會分我
我從來就不會為醫院的利益著想
不過有時候沒床就是沒床,自費也是沒床,這點chaeung版主您誤會了。
要不要收病人?都是有 indication 的,也不是說隨便好賺的就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