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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轉貼]求婚放煙火天燈 小心!罰款3萬起跳   字型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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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0-8-2 10:23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2010/08/02 15:37"

高雄市有一位男子,為了向女友求婚,特地選在高雄市的新光碼頭,策劃了一場浪漫的求婚行動,除了在地上點火寫字,還施放煙火跟天燈;雖然最後成功抱得美人歸,不過這段影片放到網路上,被眼尖的網友發現這些行為通通違法,也讓浪漫的求婚行動雖然宣告成功,卻也惹上爭議。

男子拿出鮮花戒指,在親友見證下,終於獲得女友首肯,求婚成功。求婚男子:「嫁給我吧!」友人:「嫁給他!嫁給他!」

現場還用火燄,在地上寫下愛的見證,當女生點頭的那一剎那,施放起煙火,最後大家一同施放天燈,共同為這場浪漫的求婚活動,劃下完美句點。

這段影片在2人結婚後,被放上網路,立刻有網友發現,其實浪漫背後,暗藏危機。遊客:「這樣不妥當呀,行為太瘋狂了,我覺得這邊是公共用地,應該不可以在這邊放呀!」

養護人員:「我們如果有看到都會制止。」

不只其他遊客覺得不妥,根據高雄市消防局的規定,未申請放煙火,如果遭到舉發,要罰3萬到15萬元,天燈施放也要依照中央頒佈的規定地點,還有地上的點燃的火花,距離一旁乾燥的草叢只有不到10公分,不小心引燃的話,還可能吃上公共危險罪。

高市消防局火災預防科長王志平:「如果違規施放天燈,造成意外可能會付出相當大的代價,也要呼籲市民,不是任意以身試法。」

這段夢幻求婚,雖然成功抱得美人歸,但影片一PO上網,浪漫之外可能還多了罰款。


還沒娶進門 倒是先賠錢   罰金可以從聘金裡扣回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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