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遊客:
加入
|
登入
(帳號有問題請連絡TWed2k@gmail.com)
TWed2k
»
轉貼文字區
» [轉貼]利用拖吊業者偷車 竊車不費力
可打印版本
|
推薦給朋友
|
訂閱主題
|
收藏主題
|
純文字版
論壇跳轉 ...
主題:
[新聞]
[轉貼]利用拖吊業者偷車 竊車不費力
字型大小:
小
|
中
|
大
|
巨
←
→
丫柏
銅驢友〔高級〕
今日心情
. 積分:
161
. 文章:
227
. 收花: 1450 支
. 送花: 24 支
. 比例: 0.02
. 在線: 721 小時
. 瀏覽: 9653 頁
. 註冊:
7411
天
. 失蹤:
3094
天
#1 : 2009-11-20 10:58 AM
只看本作者
送花
(0)
送出中...
原文出處: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4/5261511.shtml
【聯合報╱記者蔡佳妤/龍井報導】 2009.11.20 03:58 am
台中縣龍井鄉于姓男子前天上午
發現車輛失竊,警方調查後發現
竊車集團利用委託拖吊業者偷
車,再賤價轉賣,過程不費吹灰
之力。
于姓男子前天上午8時許,發現
停在龍井鄉東海街口自宅前的轎
車不翼而飛,向烏日警分局犁份
警派出所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影
帶發現,車輛是被「國道特約拖
吊車」拖走,傳喚拖吊車顏姓駕
駛說明。
顏姓駕駛表示,他是受沙鹿鎮張
姓男子(42歲)委託才前往拖吊,並不知道是贓車,並帶警方到張姓男子住處。
張姓男子辯稱是用1萬元向車主購得,委託顏姓駕駛拖吊時也出示讓渡書,但警方找來于姓車主對質戳破謊言,張男才改口表示是「自稱」車主的人將車讓渡給他,車已賣給連姓男子並轉手到台中市安和路販售。張姓男子昨被警方依竊盜罪嫌移送。
警方表示,竊車集團利用不知情的拖吊業者作幫兇,輕輕鬆鬆偷車,不費吹灰之力,呼籲民眾收受舊車、報廢車或受委託拖吊,均應檢視合法證明文件,車輛所有權不能單以「讓渡書」為準,應依監理單位發的過戶登記或報廢證明為主。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送出中...
論壇跳轉 ...
所在時區為 GMT+8, 現在時間是 2024-11-16 06:46 PM
清除 Cookies
-
連絡我們
-
TWed2k
© 2001-2046
-
純文字版
-
說明
Discuz!
0.1
| Processed in 0.021076 second(s), 6 queries , Qzip dis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