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Adsmt寫到:
是你大驚小怪了,其實是台灣比較奇怪,高中畢業生在讀醫學系。
歐美日,醫學、法律是屬於學士後科系,也就是要有大學學歷才能讀。世界上大多數的國家也都是如此。
所以為什麼英語 Doctor 可以指醫生和博士,因為大學畢業再讀六、七年的醫科,就相當於博士了。
對他們而言可能還覺得台灣醫科是高中畢業生在讀的,被台灣醫生醫病反而覺得怪怪的......
1. 台灣也有學士後,以前不少家有,後來只剩高醫有了,念五年,現在不知道還有沒有招
2. 在美國雖然醫學院是學士後,但是他們大學時必須修習相關課程,稱為「Pre-Med」,並非毫不相關的科系也可以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