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bserver寫到:
公務員如果不能給高薪水
等於縱容他們貪污
當年國家沒足夠的錢發高薪,所以用提高退休金的利率來吸引人才為國服務
現在景氣差,這種利率不是沒有下修空間
但是也有人是靠這利息錢在養老度餘生
如果這些利率必須跟著央行重貼現率跑
按照這種邏輯
如果經濟大好,那是不是 18% 也可以變成 30% 呢?
18% 不是存多少都 18%
而是只有一兩百萬可以適用
200萬存18%,一年利息 36萬,每月兩萬,拿來度晚年,勉強算還可以而已
重點在於政府根本沒有義務養公務員一輩子,不然我退休了是不是也能要求我公司養我到死?
基於公平原則(那些錢還是我繳的稅金),這個舊法早不合時宜。
現在各級政府負債累累,不應該再多花錢去養那些老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