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 2014-7-12 08: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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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保險業務員犯的錯, 保險公司應該要承擔. 如果是保費被業務員A了, 要保險公司負責比較有希望. 但像三樓說的轉帳失敗, 要說全是保險業務員的錯, 其實不見得能成立, 還是得看具體情況.
保險法第 62 條:
當事人之一方對於左列各款,不負通知之義務:
一、為他方所知者。
二、依通常注意為他方所應知,或無法諉為不知者。
三、一方對於他方經聲明不必通知者。
像三樓說的轉帳失敗, 導致保費沒續繳, 通常情況自己都該知道, 真要去和保險公司理論或是上法院, 未必站得住腳. 因為就算要保人不繳保費, 保險公司也不能強制要求繳納. 所以保險公司碰到沒繳保費的, 大概也只是let it go了. 除非是第一期的保費, 才會努力通知. 頂多只能說, 這家保險公司服務做的不夠好, 沒有按時通知要保人要續繳保費罷了.
至於公共採購或公共工程的投標, 投標人擺鳥龍, 要不就是自己吞下損失, 履約, 要不就是棄標, 保證金被没收. 這和樓上說轉帳失敗的例子很不一樣, 很難拿來類比.
保險公司是營業事業, 不是慈善事業, 會成立保險公司本就是為了有利可圖. 要收保費時當然什麼都好, 要理賠時當然得仔細審查.
保險業務員的抽成一般是簽約時收的第一次保費有較大的比例撥給業務員當獎金, 至於後面收的保費, 對業務員來說就沒什麼油水了. 所以, 簽約繳了保費之後, 除非業務員覺得還有可能簽新的保單(你或你的家人, 朋友)才會理你. 如果業務員覺得已經不太可能從你那裡開發新的保單, 就不會浪費時間在你身上了. 也就是說, 要讓業務員理你的最好方法, 就是讓他覺得你有可能會簽新的保單, 或是你會幫他介紹新的客戶.
[ericshliao 在 2014-7-12 08:58 P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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