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crybaby寫到:
引用:
休伯利安寫到:
我在學校服務一年多,現在已經退伍了,不敢說很了解學校所有的事,但我看到的絕不是表面
就我服務的學校而言,早上七點二十導護時間,絕大部分的老師七點十分後才到校
低年級中午放學一次,中高年級下午有時二次,一天導護二到四次,一次導護時間最多不會超過十五分鐘 ...
或許各校規定不同....我是以我妹學校為例(今年剛上任的菜鳥國小老師)
基本上.....把學生安全送到學校是家長的責任
不應該轉嫁到老師或學校身上
不要說家長很忙或怎樣的.....那是為人父母要去解決的問題
還有上街頭理性表達訴求是人民的權利(只要是合法申請的)
為什麼有人會認為老師就不能行使人民應有的權利呢?
這點我 ...
"crybaby"說:切勿拿"老師又不用繳稅...幹麻抗議東抗議西的"這種言論
我好像沒說上面這句話???我只說"老師好像不用繳稅吧???
我知道那是修法的問題....
我也覺得大家都有權利爭取權益...
但是我覺得每一種職業都是平等的...
所以不應該有人要繳稅有人確不用..
畢竟,有權利就有義務...
要求權利的同時,對於義務也要儘
雖然說是修法的問題
但是那麼久都修不成也是有原因
況且我是疑問句...
因為我一直聽說有要修..
但不知成功了沒,
所以問一下。
沒意思要加入筆戰
原來引言太長會被剪掉???
[palen 在 2004-9-14 08:12 PM 作了最後編輯]
[palen 在 2004-9-14 08:21 PM 作了最後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