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平凡小任寫到:
有18趴就算到老年也無法支應嗎?
我很懷疑
假設18趴裡面只能放兩百萬就好
一個月就有三萬六的利息
別人我不知道我個人是很夠用了(只要不生小孩沒家累)
對我自己來講後事簡單
不要造成家人困擾就是捐大體
還有人幫你做簡單後事
其實人活著就是要動
要找到目標人生才會有意義(我自己是沒有)
日本是憂患意識及高的民族
台灣未來也會步入同樣的路不得不慎
[平凡小任 在 2016-7-11 12:29 PM 作了最後編輯]
下流老人的成因不是只有錢,18%的利息最後是誰在用的,這才是問題所在。要知道現在領老人年金的,很多只繳不到五萬塊的保費,領一年就超支了,原著是主張月薪五萬,也可能變成下流老人,但是我認為,如果結婚之後,等於有兩對雙親,如果夫妻都是獨生子女,那麼當夫妻屆齡退休,就算本來月入十萬,也支付不起六名老人的生活費,別忘了,年紀大了,什麼毛病都可能發生。
再說到18%的問題,這種扭曲的利率還能撐多久?當年訂18%的時候,定存利率可不像現在趨近於零,所以現在的18%,政府補貼的比例比當初高了許多,當初的18%,政府補貼大概是12%吧,因此先砍6%也是合情合理的事。這麼一來,每月利息收入三萬變成兩萬,如果這兩萬是夫妻一起用的,還能稱得上足夠嗎?
這篇心得寫得很長,事實上只有原著第一章的部份,根本還沒寫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