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Ralse寫到:
監控通訊port的packet...這個是最常用的手法...
只要在硬體端加上filter,很容易就攔截到了,然後自動產生ip list
再由mail server去寄送訊息~
當然,針對沒有加密或public的server等有很大的遏止效果,
如果用加密過的分享程式,還是抓的到,只是抓下去可以罰多少~
台灣也有,不過都是影業/唱片公司主動蒐證,被抓的基本上都罰上好幾萬...有些官司也還在打...
至少我知道的,我們家附近就有一個因為抓MP3還放Blog,被唱片公司盯上
賠了大概10w吧~不過還在上訴的樣子~因為,來源就是youtube的連結阿~
還有得灰呢
有時候我就在想
Youtube上的影音
我刊入我的blog~那假如這影片是非法的..勘入者有罪??還是Youtube原發者有罪?
那我在blog影片上面寫,『以下影片為Youtube轉貼』~這樣可以嗎?
之前看電視新聞,新聞片段也是擷取Youtube影片阿~旁邊也是註記『Youtube之類的』
那如果這影片有問題?新聞電視台不是也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