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acehand寫到:
............最近真的不知道是沖到什麼,有夠倒楣的
話說昨天下午放學後,小弟騎車回家經過公館羅斯福路,
看見眼前一部公車正要從路邊轉進內車道(駐:是很用力轉方向盤那種轉),
前面一位阿桑就"忽然"給我緊急煞車,
小弟我因為已經看到公車轉進來,很早就煞車,但是還是差點撞到阿桑,
結果忽然"蹦"的一聲,我發現後面有個阿呆煞車不及,撞到我屁股後直接倒下
那時公車跟阿桑早都走了,我想說車停旁邊,先扶她起來再說,
結果那個好樣的娘們,開始跟我哭夭...
說"你怎麼能忽然緊急煞車","是你煞車後往左轉,我才撞到你的"...等等
就是一副要我賠錢的樣子,那是真的
因為他剛剛才打來說...
"因為我是體育系的阿,手肘受傷會影響術科,還有,我去醫院看,他是說沒事啦,但後來我去看中醫,他說我手肘韌帶有受傷,要16次去推拿,所以要醫藥費"2400",另外車子我去換了殼阿,2000多我就自己付了,但我希望你能出醫藥費!!"
真的是讓我一肚子火,我記得後面的車撞到前面不都是後面要負責嗎(我同學之前類似這樣撞到BMW,他不但付了對方修保險桿費,還自己去修車,看醫生)?還有就是,小姐你自己騎在禁行機車道的(我確定是因為我就騎在第二車道接近禁行機車道),怎麼全部責任都怪到我身上,還有,機車要換殼是你家的事吧,怎麼能花了2000多去換車殼之後再跟我要2400的醫藥費,太過分了吧,說什麼要推拿16次,我呸,我之前也有類似這樣去撞到轎車,我還不是拍拍屁股自認倒楣,手痛頂多2天而已...何況我還是好心扶你起來,我大可以像那位阿桑一走了之,讓你就這樣躺在路上,等警察來開妳妨礙交通,真是好心沒好報!!
事情大概就是這樣,我只是來發發牢騷,因為現在心情真的是(e04)^100
注意注意!
"醫藥費"是不存在的賠償!
因為每個人都有強制第三責任險。
醫藥費是跟保險公司請的,頂多請成功轉到你明年度的保費。
車子怎麼修,怎樣都會有一個上限。
但是人怎麼醫都會無限上綱,這部分請交給您的保險公司以免權益受損。
警察通常是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都會叫你們民事和解。
但是如果對方真的來者不善就不用客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