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candy5428寫到:
昨天
我們對面的協會
跟她們一個試用期的員工講說
因為昨天是她試用期的最後一天所以,她明天不用來了(冏rz)
果然是殘酷的!!!!!
叫人家回家吃自已前兩個小時才講
我們是不清楚她們的工作情況
不過~~~叫人家走路兩個小時前才講~~~呃~~~~~(也沒告知不試用原因)唉~~~
......勞基法沒試用期
不過業者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不用來也要有正當理由
其實要鬧大很容易
勞委會和水果報很不錯喔
如果自動離職就不能領失業補助了
[偉大的鬼塚 在 2008-7-1 01:56 PM 作了最後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