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andy寫到:
兩名大學生卻因無聊,惡作劇的佔用電視台專線,甚至將嘻鬧過程拍攝成影片放到網路上,引起網友群起撻伐。其中打電話的林X緯還對網友嗆聲,表示「打電話鬧場是犯了哪一條法ㄛ?來搜尋我阿!(後恕刪)」,激怒網友最後被人肉搜索。或許是感受到社會輿論的壓力,12日早上7點林X緯在自己部落格上道歉,並承諾願意捐出暑期工讀金10000元幫助災民,也會回南部擔任義工以彌補自己的錯誤。
所以小白,請注意自己隨時的不當發言或發文,都將觸犯網路的一股力量!
我非常激賞網友抓爛鬼的機制.
那些愛亂"開玩笑'來製造短片PO上網,增加知名度的網路暴露狂,就是需要這種機制來制裁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