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CADDIE寫到:
要有證據囉,否則警察那樣的處理做法也是正常合理的。
不然哪天有人打110說你家是賭場,而且多換幾個地方打,看起來很像不同人檢舉同一個事實,然後警察就衝進你家,你覺得這樣合理嗎?
警察勤務很吃緊,不可能每個案子有人打電話就派一堆人在那邊守 ...
有點同理心吧
[CADDIE 在 2013-7-20 03:34 PM 作了最後編輯]
證據怎麼來? 一是去那一戶敲門,問有沒有賭博,如果承認了,就有證據了。這是正常合理的做法嗎? 另一種是巡邏時多注意那一戶,如果出入份子複雜,很可疑,就請檢察官向法院申請搜索票,然後再去抄。
只憑電話檢舉就衝上門去抓賭,沒有搜索票,又沒有急迫情況,那是違法的,應該沒有警察敢這麼做。
[ericshliao 在 2013-7-20 08:05 PM 作了最後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