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bigseaocean寫到:
人都會犯錯,何況他道歉的理由都是人之常情,根本不需要道歉
......
所以應該以機會教育之,而不是在特定的場合很刻意的做這樣的事情
寫名字就能拿分的作法更不可取
是阿 他道歉的理由根本不需要道歉 那為何又要道歉? 說做秀並不過分
既然 在特定場合做刻意的事情 寫名字就能拿20分不可取 。這跟做秀又有何差別?
至於嚴以律己,寬以待人 這種道理有誰不懂 但有誰真的做到?
更何況 您的意思"應該"是說我對這位老師要求太嚴囉?說我要以寬容對待這位老師嗎?
然後認同他在我心中 視為做秀的行為?我想這並不是這句話的真正意義吧!
不適當的行為 本就不需讚賞。 會遭來評論也是正常。
引用:
poliu寫到:
有誰能從不做錯事?
沒有 但是 不需特異獨行 不需做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