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mcombbs寫到:
基礎設施因為所需的投資成本太大, 通常都必須是巨獸. 重點是業者應得的報酬率, 這其實事先應該就有講好. 原則上業者報酬率就是只能在某個範圍之內, 不爽就大家法院見嘛. 但像NCC這樣子講就很民粹的味道:
引用:
副主委陳正滄高分貝抨擊,光是97年,三家公司營收淨利高達705億,難道降價5%、回饋消費者35億不公平嗎?
做生意當然就是要賺錢, 而且在合法的範圍之內賺越多越好. 至於要不要回饋顧客, 這是人家的自由, NCC怎會干涉得這麼理所當然.
我不是說不應該降價, 但NCC要求降價的依據不應該是因為業者有義務要回饋.
不過在台灣
電信業是特許的產業
也就是他本身因為資本高度集中負有社會的道義在
而且就是因為特許所以更應該回饋
不然阿貓阿狗都來做可能嗎?
你也應該有看到我上面那張港大的圖
人家25M上下是150港幣喔
台灣的10M/2M一個月叫價990
人家150港幣能生存
台灣為什麼不能
個中蹊翹自己體會
如果每個人都跟電信業一樣
今天我賣車的
我就跟你簽約
你車壞掉只能跟我買不能跟其他人買
不然違約我就跟你收違約金
你覺得這樣好嗎?
這樣子大家就真的在追求自己的最大利潤了
電信業本身就該回饋
而且他本來就賺很多錢
他不是去年財報才突然爆衝起來的
這點要搞清楚
您本身就在這個論壇晃
照道理應該會了解到上傳的重要性才對
比一比你就知道問題在哪裡了
降五趴我覺得還太少咧
比給你看
25M/25M 150港幣
10M/2M 990NT
[平凡小任 在 2010-1-14 06:22 PM 作了最後編輯]